浙江在线9月4日讯 药品质量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药电脑小票维权。为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药品”,我市将于下月起在全市零售药店推进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以实现药品零售信息化管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从下月起,凡在我市重点乡镇(衢江区樟潭镇、龙游县湖镇镇、江山市贺村镇、常山县辉埠镇、开化县华埠镇、柯城区航埠镇)及县城以上地区,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批发企业下设零售药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配置计算机设施和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自动开具载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同时,对现有药品批发企业下属药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县城以上地区的单体药店,要求在今年年底前配置计算机设施和管理系统,2009年则开始逐步向县以下药店推行,争取在以后的2年到3年时间内,全市所有药店都配备计算机设施和管理系统。
据介绍,我市目前有药品零售企业757家。实现药品销售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后,药品零售企业将实现与省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系统联网,药监部门可对零售企业药品销售实行实时监控,保证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消费者一旦发现药品质量等问题后,也可以凭手中的购药电脑小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