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盐官办出全市首张网店营业执照,一时间在全国引起轰动,余温渐退后,我市却并无第二个出现。不过,庞大的网民队伍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繁荣的同时,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也不断发生。
“李鬼”频现
“你好,我是杭州西湖轴瓦有限公司,我们上网的时候发现桐乡市洲泉镇一加工厂冒充我们产品在网上出售,请你们查处!”近日,桐乡工商局查处了一地下工厂网上盗用他人产品名称及图片案。
原来,当事人李某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故于去年7月在网上注册了店铺,购入铁芯和漆包线制作线圈,并借用该知名企业产品图片与名称进行宣传。
今年4月,平湖工商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冯某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上以某外贸服装公司名义对外承接业务。而通过实地检查发现,这家所谓的企业不过是一家无照小服装店。
同样,平湖某洁具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包含“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通过国际CE、ROHS、FCC一系列国际著名认证”等虚假内容,被工商部门处罚。
来自市工商局的消息,今年初以来,我市查处网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等案件百余起。
监管几多难?
庞大的网络经营一族进入市场的成本几乎为零,而执法成本却在不断上升。
“目前,工商部门只能在查到网络经营户的实体店时才可以处理,面对虚拟的网络经营只能望而兴叹。”据介绍,目前工商部门查处此类案件的线索主要来自于网络巡查、他人举报和“网上广告监测系统”3个渠道。而“网上广告监测系统”软件由于没有设定搜索对象,只能依靠人为的“普遍撒网”式搜索,不能及时监管到违法行为。
另外,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隐蔽性十分强,很多经营者根本未在网上公开真实地址,工商部门就算发现违法行为,也难以找到责任人。而且网页是一种电子数据,具有易复制、易储存、易篡改、易出错的特点,很难取证。
监管需破题
面对日益繁荣的电子商务和不计其数的网店,监管该从何下手?
“2007年商务部曾出台《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但这个意见没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工商人员介绍,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之所以处罚难,主要问题是其违法主体资质难寻。而2007年12月,我省出台的《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在网上开店并未提及。
一家企业负责人认为,有很多网络经营户在网上制假卖假,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监管部门就算知道所售卖商品为假冒伪劣,也无法找到实体店进行处理。
有关人士认为,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不能查而不管,而是要积极扶持。以淘宝网为例,其推出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建立在买家卖家的相互评价基础上,可信度比较高,工商部门可以将其加入信用评价体系,增加其可信度及公信力。
“网上长期大批量出售谋利性商品,具有经营性质的网络经营主体,按法理应该办理营业执照。”有关人士指出,面对庞大的网络交易群体,如何对其实现长效监管,还需有关部门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