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12时许,湖滨派出所民警小崔夜巡时,在派出所门口北侧花坛边,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身穿粉红色汗衫,外裹一条花色毛毯,哭得很伤心。
小崔担心孩子生病了,便连忙叫来一辆120急救车,把他送到市三医院,经检查,小男孩被确诊为脑瘫疾病,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一封信交代了他的身世
小崔说,发现小男孩的时候,他身边有一个黑色的双肩包,包里装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书信,10几包饼干和几套换洗的衣服。信上说,小男孩出生于2003年8月13日,患有脑瘫。为了给他治病,家里已欠下8万多元的债务。男孩的妈妈受了刺激,离家出走已三年,爸爸外出打工挣钱还债,他则留在家里由奶奶照顾。
但是,年迈的奶奶没有能力给孙子治病。昨天凌晨,奶奶写下这封信后,就把孙子带到湖滨派出所北侧的花坛边上,希望有好心人救救苦命的孙子。
从医院回来,民警把孩子暂时安顿在派出所里,搞卫生的阿姨来了,给孩子喂了稀饭。上午10点多,民警小王把孩子送到了杭州市儿童福利院。
记者从市福利院了解到,小男孩对眼、没有意识、表情单一,手僵硬无力,双腿呈X型,站起来走路的可能性不大。
目前,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已给弃婴起了个名字,乐乐,希望他每天都快快乐乐的。
律师说法:弃孩不是孤儿
到了福利院的乐乐,现在算是孤儿了吗?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吴贤德律师认为,弃孩不是孤儿,他的家人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
所以,如果事态进一步发展,那么乐乐家人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即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主要指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走投无路中自杀;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被害人的;遗弃者屡教不改的;遗弃动机十分卑鄙的等等。行为人的主要目的在于摆脱应尽的抚养、扶助义务,只要情节恶劣,不在于时间长短。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孩子来到了世上,他(她)就有生命权,受法律保护,父母有义务把他抚养成人,绝不能因为他(她)有病就遗弃他(她)。”吴贤德说,乐乐的父母虽然目前还没有构成弃婴罪,但理应遭到道德的谴责。
如果一直找不到乐乐的父母,福利院有义务赡养他。一旦他的父母找到了,那么福利院有权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必要时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