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有了居民身份证,以后我们在办理个人权益事务时,就方便多了。”9月4日,在全国军人居民身份证宁波首发仪式现场,首批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60位军人纷纷表示。
军人也要有居民身份证
部队人员在使用部队身份证件时,有很多局限性,如在办理一些银行业务时,银行只接受居民身份证的认证申请,另外在参与买车、购房等事务时也有诸多不便。
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将军队、武警部队人员纳入了发放居民身份证范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在2007年10月21日颁布了《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对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方式、组织方式、使用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军官证和身份证用途各不同
军官证属于工作证件,每到一个新的单位就要更换。现在发放的军人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外观相同,它将让军人在办理储蓄、保险、买车、购房等事务时拥有更多便利。
据了解,部队人员在领取居民身份证后,还将继续持有并使用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
我省集中发放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首发仪式上,驻甬海军某部和宁波市武警支队作为全国军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发放试点单位,公安机关给这两个单位的60名官兵现场发放了居民身份证。受证对象主要包括军队、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义务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
据悉,我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为部队人员集中发放居民身份证工作,今后军人换发证将纳入我省申请换发居民身份证日常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