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菜市场大量超薄型塑料袋仍在免费使用。 陈侄辉 摄
温州网讯 “塑料袋小1角、中2角、大3角”,这是写在一家药品超市收银处的小告示,边上还配上了塑料袋的规格。可是“限塑令”实施三个多月了,有偿收费似乎并没有遏制住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程度,在收银台前,许多消费者选择了购买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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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自带塑料袋和其它的袋子,只能买,不然一大堆东西没有办法拿回家,”在世纪联华南国店,消费者郑小姐这样说,很多年轻消费者没有带塑料袋上超市的习惯,原先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在一纸法令下,最终消费者成了埋单者。
事实上,面对“限塑令”提出的商家不得提供免费塑料袋的规定,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在各打各的主意,而真正令人担忧的则是,国家这个“限塑”政策在走向“禁塑”的道路上能否一路坦途。
别都让消费者埋单
“买塑料袋吗?”在超市购物交钱时,收银员通常都会送上这样一句话。
在排着长队的收银台前,面对购物车上大堆的物品,许多消费者对塑料袋的依赖显然无法抗拒。
在世纪联华南国店收银台前,一位自称在温州多个连锁超市观察过的市民胡先生说,虽然塑料袋实行了有偿使用,但各超市使用的塑料袋数量并没有减少多少。而据记者对超市收银员的调查,购买塑料袋与自带袋子的顾客差不多各占一半,而自带塑料袋的基本为中老年消费者。
“限塑令”的意图很明确,就是通过收费来降低塑料袋的使用数量,以达到减少白色污染的目的,但这种做法消费者颇有怨言,认为“限塑令”给了商家一把收费的“尚方宝剑”,把环保责任推给了消费者。
一位年轻白领告诉记者,她每天工作非常忙,通常都是下班时顺便到超市买菜,花几毛钱买个塑料袋装回家。
“不是我不支持限塑政策,每天早晨出门时还要想着带个袋子,实在太难了。”她说,“你别看眼下一些大妈舍不得花几毛钱自带塑料袋,过不了多长时间,她们也会不在乎这几毛钱的。‘限塑令’好是好,但是它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也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如果仅仅是不便,我们都能理解,慢慢地也能克服。让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是,限塑令政策本身存在着不公平,有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的嫌疑。”在采访过程中,许多消费者都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不能只限超市的“塑”
面对许多消费者的质疑,一些超市的负责人也有满腹的无奈。
“在‘限塑’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收银员每天要面对许多消费者的责难和牢骚,”人本超市的一位销售经理说,作为商家,支持国家的法令是应该的,可是许多消费者不理解,如果不执行,又将面临巨额的罚款,夹在中间很难处理。
“在以前,由我们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是一种让利行为。”一超市负责人说,现在变成了有偿使用,但这些利润会通过促销和服务回馈给消费者。
消费者却认为,在其他的许多地方不用花钱就可以得到塑料袋,而在超市等地方却要花钱,也看不到商家所谓的回馈行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消费者认为,在“限塑令”政策里,看不到商家的责任,老百姓不得不承受由此带来的额外负担。
在调查中发现,在温州,除了超市等卖场实施有偿使用塑料袋以外,为数众多的农贸市场、餐馆、快餐厅、杂货铺以及一些洋快餐厅等几乎都免费提供塑料袋,而且看不到有环保可降解的塑料袋。
而这一现象也是超市最感到苦恼的,他们认为“限塑”应该是全民的、全社会的,一超市负责人说,“限塑”不应该只针对超市,这样他们的压力太大了。
陈飞的“限塑”调查报告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民间环保人士陈飞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去了一封关于“限塑令”的建议信。
陈飞说,从“限塑令”开始执行之日起,他就开始调查“限塑令”的执行情况,可是不尽如人意,尤其是生产环节的监管,几乎空白,这促使他决定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封建议信。
为了这封建议信,陈飞专门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在陈飞《关于“限塑令”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的电子版上,这样描述限塑令的执行: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有所减少;小型超市店铺仍在免费提供普通塑料袋;农贸市场、菜市场、流动小贩,超薄型塑料袋没有退出,仍在大量使用。
陈飞说,在永嘉大部分农贸市场,绝大多数商家仍旧照常使用免费超薄塑料购物袋。虽然每家菜市场都贴有一张塑料袋收费的公示通知,但是却没有一家商铺执行。负责市场管理的工作人员反映:“限塑令”,在市场上要真正执行还需要一段时间。大部分商家业主担忧,如果只有自己家收费会影响生意,现在大都在观望政策的执行情况。
陈飞建议,除加强日常管理以外,从源头上禁止非环保塑料袋的生产很重要。
“限塑令”缺失商家责任
消费者胡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公共政策应该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消费者使用塑料袋固然要为相应的环境损害埋单,但出售塑料袋的商家、生产塑料袋的厂家,也该分担其所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
“是不是只有薄的塑料袋才会产生白色污染,而厚的塑料袋就不产生白色污染了呢?”面对“限塑令”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能使用”的规定,胡先生有这样的疑问。据报道:塑料袋无论是厚是薄,使用的原料都是聚乙烯,成份完全一样。
尤其是对“限塑令”中缺失的商家责任,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毛毅坚律师说,目前实施的“限塑令”确实有让公众产生不公平想法的因素。
毛毅坚认为,一部法律或一道政令,应该是正义、公平、平等和正直的体现,《环境保护法》的公众参与原则更是表明了保护环境,公民、法人及一切组织都应尽的义务。花钱购买塑料袋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义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法》基本原则,消费者应该承担这份责任。但是,不公平在于,在这项政令里,不仅没有规定商家的责任,反而让商家在出售塑料袋时小赚了一笔。
他认为,先行的“限塑令”惩罚性、强制性的规定多,鼓励性、提倡性的规定少,政府能否有一个价格限制,实行价格分摊,同时从税收等进行调节,鼓励商家直接提供环保的塑料袋,把广大消费者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这样的政策才能走得远,执行得好。
有关专家表示,要想使“限塑令”走得通、走得远,公众争议和质疑的声音应引起重视,对于公众提出的不公平问题、环保责任转嫁等问题,都要给予正面回答。只有这样,“限塑令”的效果才能落到实处。
记者 卢俊敏 见习记者 杜一川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