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乱开发票、无固定经营场所……上述曾在我市二手车买卖中屡禁不绝的现象,有望从本月起得到彻底根治。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本月起已正式施行。作为市本级首个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该《细则》明确规定了二手车交易的经营主体、行为规范及监督与管理,直指我市二手车交易“死穴”,有望改变目前全市二手车交易混乱无序的现状。
“交易不规范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二手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据嘉兴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徐志伟介绍,目前我市每年成交二手车约4万辆,专门从事二手车行业的经营主体共有165家(不包括汽车销售公司下设的二手车置换公司)。其中市本级就有96家,进驻嘉兴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有77家,全市特别是市本级的二手车市场已渐成规模。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理缺失,我市二手车交易一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流通渠道混乱,场外交易屡禁不绝,代开发票、黄牛猖獗已成普遍现象,个别走私车、盗抢车、拼装车、报废车也趁乱流入市场,冲击、扰乱了全市特别是市本级的二手车经营秩序。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仅二手车购买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个别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乱开发票等逃避税费行为,也使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为此,该《细则》明确规定,今后只有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才能从事二手车经销或举办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纪机构。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还要在经营场所公示。二手车交易必须签订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提供车辆号牌及登记证、行驶证、保险单等车辆法定证明和凭证。二手车交易市场也不得交易非本地籍车辆。
针对目前二手车交易中乱开发票的现象,该《细则》也已明确,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及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不得为二手车直接交易者、二手车经纪机构开具上述发票。对违规开票牟取利益的企业,将由市国税部门依法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分别对二手车交易发生的车籍过户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