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9:30行杭州的虞先生来电:我开车从大关出来,看到前面一辆黑色马自达速度很快,车上有个小孩从天窗里伸出半个身子。孩子10岁左右,到莫干山路市政府这儿,我的车跟他们分道,那孩子还一直站在天窗那里。这种情况我不止看到一次了,太危险,要是司机一个急刹,万一撞到孩子的胸椎或腰椎,瘫痪都有可能呢。
记者补充报道:最早的汽车天窗,是1932年德国伟巴斯特公司制造的,折叠式,安装在豪华汽车和公共汽车上。
汽车天窗的主要功能是换气——车子在行驶中,天窗打开后能形成负压,把车内浑浊的空气快速地抽走,和家里的抽油烟机同样的道理。以前天窗版轿车不多时,不少私家车车主喜欢到汽修店,给轿车挖出个天窗来,后来《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构造,这股潮流才消失了。
汽车天窗的使用注意事项中明确说:车辆移动时,禁止乘客将手或头伸出车外;不要坐在天窗上。其危险性,除了上面报料的虞先生说的,很多是想也想不到的。
去年大河报有则报道——一位蒋先生开车带儿子去黄河边玩,儿子拿着望远镜,把头探出天窗;结果车子途中进加油站加油,熄火后,天窗开始关闭,男孩的头颈被夹伤了。
楚天都市报也有个报道,是今年7月2日下午5:00左右发生的——一辆别克轿车开到襄荆高速公路荆门段,坐在副驾驶座的王先生一时兴起,打开轿车天窗,将头探出窗外,想感受一下极速的快感。结果,迎面飞来一只蝙蝠,一下撞在王先生的左眼上,血流不止(感觉真像鸟儿撞进飞机发动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