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余杭区林水局的几个科站的负责人和记者说起,小古城村人不要500元到1000元一株的卖树收入,宁可拿50元培育保护费,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昨日,记者到位于余杭区西部的径山镇小古城村,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小古城村是由原吴山、钱家滩、俞家堰三村合并产生的。全村有22个村民小组,977户农户,村民3447人,辖区面积12平方公里。这个村不但绿化生态环境好,而且家家户户的农民房前屋后古树名木保存完好,而且每株大树上都有一块绿色的保护标志牌,让人感到这个村很特别。目前,全村被保护(上牌)的树木已达5286株。
说起小古城村实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并列入村规民约,第一笔保护基金的产生,这里有一个动人的故事:那是在2002年初,该村一位经营着大鹿茶叶有限公司的企业老板应掌虎,看到从2000年开始,外地进村来收购香樟、冬青、银杏等大树的人越来越多,他认为这样卖下去,不用多少时间,村民房前屋后的树总有一天要卖光。他觉得这些古树名木应该保护起来,于是,他向当时所在的吴山村委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村里决定保护的,第一笔保护基金他愿意捐10万元。
但是,要实施保护,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首先,《森林法》没有明确规定村民房前屋后、自己的树不能卖,村民也有权自行处理;再说,当时一般一株树可卖到500-1000余不等,这对于收入不高,生活并不富裕的村民来说,是一笔很见效的家庭补贴。但村里根据他的意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后,大家一致认为,宁愿不要500元到1000元一株的卖树收入,也要保护生态环境。于是村里决定:对村民房前屋后规格在15公分以上或100公斤以上的名贵大树,给予编号永久性保护,凡编号上牌树木每株村里一次性补助50元培育保护费,并有农户与村里签订树木保护协议,制订护林公约,对上牌树木保护列入村规民约。协议中明确规定:农户对上牌树木享有所有权、管理权,并应有保护之义务,但不得私自砍伐或出售。同时在村的入口要道处设立警示牌,告诫村外的人,这里的古树名木不充许购买,村护林队巡查监督。这样第一批被保护起来并挂上牌的树木就达700余株。2003年,为切实后续林业资源,村里还出台了对村里每年评选出来的“十佳生态示范户”、“十佳三文明户”(每项10户),奖励改为奖二棵桂花树和植树工具;2004年,在外搞房地产生意的吴旺楼在回老家时,知道了这一件事后,当即向村里表态:拿出150万元,用于保护古树名木、村庄生态建设;2005年开始,每年的3月12日植树节这一天,村里还组织对上牌树木生长保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记者在曾庆钊家的庭院里,看到一棵很大的银杏树。曾庆钊的爱人告诉记者:“这棵树是我老公18岁的时候种的,现在他57岁了,这棵树也越长越茂盛,每年还产许多果子。有人曾用1000多元钱想买去,我们晓得介大的树不能卖的,要保护起来。”村主任林家兴对记者说:“种树养环境,保护古树名木,在我们村里已形成一种共识。”许多村民不但在自己的庭院里种绿化,而且自觉地在村道,家门口的路边种绿化,现在已经绿树成荫了。因此,这里不但绿化好,农民房前屋后古树名木保存完好。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小古城将为余杭区增添许多古树名木,小古城的生态、村民居住环境一定将更好更美,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