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搬进来两个月马上又得搬出去,还要在两天内搬出!”房客小朱郁闷地告诉记者,由于“二房东”搬走后避而不见,他不得不在两天内搬家。
房客:突然叫我往哪搬
“突然说搬,叫我往哪里搬?”“明天新房客就要搬进来了,你不搬不行啊。”5日下午,小朱和“大房东”孔女士在租房里争吵起来。
小朱是海盐人,已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目前正在装修,过段日子就可以搬进去了,本来租这套房子就是用来过渡的,可是眼下又得马上搬家,小朱为此伤透了脑筋。
小朱说,他与孔女士原本说好9月9日搬的,他已经在四处打听房子了。然而5日中午,有人在中介所看中了孔女士的房子,要求马上就搬进去住。孔女士只好让小朱提早搬走,“对方要求明天晚上就搬进来,我也没办法啊。”孔女士说。
“可是我跟‘二房东’的合约到9月28日才到期啊。”小朱拿出他和“二房东”的合约说。“他自己早搬走了,他搬走我跟他的合约就终止了,我可以拿回房子重新租了。”孔女士说。
“二房东”搬走后避而不见
“他拍拍屁股走人,什么都不管了,电话打过去也不接。”孔女士说,她和小朱争得面红耳赤,双方都想找“二房东”黎某来商量解决问题,可是这个时候,黎某却避而不见。
据孔女士和小朱说,今年6月,黎某向孔女士租下了文昌里15幢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租期为2008年6月10日到2009年6月9日,租金为每月1000元。黎某预付了押金和3个月的房租,一共是4000元。6月29日,黎某将其中一间房间租给了小朱,两人也签了合约,租期为2008年6月29日至9月28日,房租为每月500元。小朱预付了3个月的房租、押金和上网费等共2000多元。
起先黎某和女友两人居住,搬进去后没多久,两人感情破裂分了手,之后黎某搬走。9月2日,黎某的女友也悄悄搬走。据孔女士说,黎某是福建人,问题产生后,黎某没有露过面,电话中他的说法是“跟我无关”。
“大房东”:我也是受害者
“他还欠我800多元水电费呢!”孔女士说她也是受害者,当初签的合约分明是一年,可是黎某中途就搬走了,“照理说他还应该赔偿我违约金的。”黎某的女友将洗衣机弄坏了没有修理,她悄悄搬走后没有留下钥匙,孔女士不得不重新换了门锁。“他说走就走了,我不能让房子白白空着吧?”
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说,“大房东”是房主,是产权人,“二房东”实际上是原承租人,没有该房的产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承租人只有经过房主的同意才可以将他所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未经房主同意的转租是无效的。
对此,有关律师提醒,居民租房前,最好请房东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核对无误后,再签有关租赁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