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意见》称,公安机关应当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地进行处理。
温州市政府2006年11月15日出台了《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发布相关规定,并明确要求凡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拨打110,民警必须及时出警救助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干预、制止家庭暴力被列入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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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公安局鹿城分局110指挥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该项规定实施以来,该中心因家暴力案件出警救助达2000余次。鹿城区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2年到现在,家庭暴力投诉数量逐年在上升。据统计,鹿城区妇联去年受理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占投诉总数的31%,而今年上半年,该类投诉就上升到35%。其中,95%以上属于夫妻间的家庭暴力。
“在我们的出警案例中,多数受害者仍不情愿把家庭暴力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鹿城分局110指挥中心的副主任沈诺介绍说,指挥中心出警的2000余次家庭暴力救助行动中,真正走上司法程序的案件只占了极少数。大多时候,出警的警员充当了“调解员”、“和事佬”以及“取证员”的角色。他还介绍说,通常情况下受害者的证据意识薄弱,他们的警员达到现场后,会通过目测伤情以后指导受害人进行伤势鉴定申请,以作为今后处理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依据。
“派出所出警,能对施暴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鹿城区妇联权益部的李旭霞说。今年上半年,该部曾收到一名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投诉。市区某女士称丈夫婚后嗜酒成性,酒后经常殴打导致她脸部、身体多处淤青。上半年,随着丈夫心情越发低落,殴打事件愈演愈烈,发展到一周殴打一次。有一天,丈夫酗酒后,凌晨2点开始殴打妻子,隔壁邻居多方劝解仍不停手。一直至凌晨5点钟,实在看不下去的邻居只得帮其拨打110,才使得丈夫停止殴打行为。另一位读者朱女士也表示,丈夫一直有暴力倾向,不是打孩子就是打她,从前都只能忍受。从报上得知可以报警后,她在一次殴打中机智地报了警,并听从警察意见鉴定了伤情,这份伤情报告也是她目前申请离婚的一个依据。
对于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浙南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来律师认为,该《意见》加重了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程度,但完全依靠法律介入来反家庭暴力,其实是不太现实的。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以及社会组织都有义务参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应多途径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帮助,开通热线,建立临时性庇护机构,提供心理支持和经济救助。
心理学人士认为,家庭暴力往往凸现了夫妻沟通不畅、亲子关系不协调或施暴者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障碍等问题,110出警只能作为应急措施,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夫妻双方或家庭各方调整好心态,必要的话可以求助心理医生,通过家庭治疗等方式改善关系,家庭成员健康的心理状态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
此外,在宣传教育上,不要赤裸裸地直击家庭暴力这一敏感话题,可以借由美德、伦理教育,文明、和谐家庭创建等课题入手,穿插、延伸反家庭暴力的教育。
-鹿城110两年出警2000余次
-绝大多数是夫妻间家庭暴力
-极少数真正走上司法程序
-健康心理有助于建立良好家庭(珊超)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