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萧山国际机场入境厅内,检查员在验放刚从香港飞抵杭州的港龙航班旅客。
一名手拿《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旅客直接来到前台检查员身边,委屈地说,自己早上才去香港,结果被香港入境事务处遣返了回来。
旅客手里拿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里,有一张有效期为半年的(D)居留签注,一直到10月6日才会过期。
那他为什么会被阻止入境?
问题出在日期上。
这名旅客是去香港培训的。8月11日,他已去过一趟香港,21日返回杭州。在证件的签注页内,有一张香港入境事务处在6月23日签发的进入许可。上面写着:持证人可在2008年9月23日或以前首次进入香港,并在获准逗留期限内多次前往香港,受训2星期。
这就是说,他如果8月11日进入香港,最多可以在香港停留14天,即到8月25日。
在此期间,他可以多次出入香港。但过了8月25日,即使证件上的签注仍有效,也不能进入香港。
旅客没弄明白这个许可的意思。
杭州边检站说:前往香港时,香港入境事务处在证件上加盖的入境章或粘贴的进入许可,旅客要看清楚,按规定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