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婺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施祖卫、叶忠杰、严水荣、严春凤、方剑峰四男一女涉嫌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一案。去年10月案发时,此案就引起了国内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因为这伙男女向木材经营户强收所谓的“包关费”,还将一名高速交警拖下了水。
该团伙的为首者施祖卫现年40岁,婺城区白龙桥镇后童村人。他承包过停车场,开过客车饭店,曾因盗窃罪、赌博罪被判刑。其余几名同伙分别是他的妻子、侄子、小舅子和外甥。
公诉机关指控施祖卫的一项罪名是行贿,受贿的高速交警在去年9月底已经被婺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施祖卫为确保其收过保护费的车辆在该交警管辖路段通行无阻,先后四次送给这名交警共3万元(该高速交警还有其他受贿情节)。
施祖卫为何要向这名高速交警行贿?一名车主道出了其中的玄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载车的处罚上限是2000元;而《公路法》则规定,超限车的处罚上限是3万元。“他们手上的自由处置权实在太大了,有时候全凭现场交警一句话,对于我们来说,相比之下,还是交点保护费合算。”检察机关透露,金华几个高速公路停车场每年的承包费用高达上百万元,如果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算,根本无法盈利,承包者往往与个别高速交警相互勾结,以收取超载车保护费来牟利。施祖卫正是抓住了这一“致富良机”,将个别高速交警拖下水。
公诉机关查明,2005年8月至2007年10月期间,施祖卫先后纠集叶忠杰、严水荣、严春凤、方剑峰,以及在逃的倪某、方某,以带路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为名,多次向运输木材的经营户强行收取名为“包关费”的保护费,已经查实的就有23万多元。
案发后,高速交警下决心大力整治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