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旅游时出现意外情况应由保险公司负责 保险公司:这种情况不在人身意外险责任范畴内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范洪)年已七旬的袁先生前些天去新马泰旅游,途中参观景点时突然上吐下泻,昏了过去,被送到当地医院后病情得以好转。回国后,袁先生找旅行社报销医药费,对方说这笔医药费不能赔付。昨天,袁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7270000说,他是交了保险费的,为什么出了事就不负责了呢?
事件
异国游玩突然昏厥
8月初,袁先生参加了宁波中旅的“新马泰十日游”。按计划,该团8月18日中午从宁波取道香港飞往泰国,8月27日返回宁波。
8月25日,在马来西亚旅游时,袁先生和大家一起在当地的酒店餐厅吃完自助餐,准备去景点。当时袁先生吃了水果、蛋糕,喝了一碗稀饭和一瓶橙汁。
下车到了景点后,袁先生觉得肚子有些异常,想上洗手间,可此时剧烈的腹痛导致他走不动路了,身上开始冒冷汗,身体不由自主地向下倾。“这个老先生不行了。”大伙赶紧围过来,此时袁先生已昏厥过去。
花了125元医疗费
据陪同的导游小葛回忆,袁先生昏迷后,一个好心的游客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在等待救护车时,袁先生已开始苏醒过来,但仍不停地呕吐。后来把他送到了当地一家医院,医生经过诊断后表示,老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饮食卫生方面的原因及对气候和环境不适应造成的,休息一会会没事的。在医院,袁先生花了50元马币医疗费,折合人民币是125元左右。当时导游小葛告诉袁先生,他在旅行前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回国后应该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旅行社
理赔是保险公司的事
8月27日,袁先生回到宁波后,在家休息了数日。前几天,他找到宁波中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在马来西亚就医时的收费凭证和病历,要求获得赔偿。旅行社工作人员在和保险公司协商后表示,不能接受袁先生的赔偿申请。这让袁先生有些接受不了:我明明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和旅行社责任险两种保险,出了事为什么就不给赔偿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宁波中旅,工作人员韩小姐证实,袁先生当时向他们出示了在旅游过程中晕倒就医的相关证据,但当他们将情况向保险公司反馈时,保险公司表示,袁先生这种情况不在保单理赔范畴之内,不予赔偿,他们只是转达了保险公司的意思。“作为旅行社,我们也很希望袁先生可以获得赔偿,但理赔的规则是保险公司制订的,旅行社也无能为力。”
对于导游在事发时表示可以赔偿的说法,韩小姐说,导游当初只是说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并没有说一定可以赔偿。
保险公司
不属意外险责任范畴
袁先生投保的泰康人寿的陈经理表示,人身意外险,指的是外力对游客的损伤,如交通事故、爬山时磕碰或者划伤,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赔偿。对于袁先生说因为吃坏了肚子导致昏厥,陈经理表示,这一因果关系不能证实,因此按合同袁先生是得不到赔偿的,保险公司作出的这一决定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不过,陈经理又表示,袁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公司会就此与北京总部沟通,由总部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最终是否进行赔偿。陈经理还说,按规定,人身意外险有100元的免赔额,也就是说即使获得赔偿,袁先生最多也只能拿到25元钱。目前,双方还在就此做进一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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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清条款再投保
旅行社人士提醒,当前旅游意外险的标准一般是国内游每人2元/天,出境游每人3元/天,虽然价格不高,但一般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往往疏忽购买该险种。总体来看,至少有30%的游客不具备买旅游意外险的意识。
相关人士建议,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先要考虑旅游目的地与项目是否有风险,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状况,同时要向旅行社详细了解旅游意外险赔偿的范围。如近年来在宁波相当火爆的漂流、攀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保险的标准是每人10元/天,赔付标准也不同于普通的旅游意外险。
另外,像袁先生这样独自出游的老年人,在出发前最好咨询一下旅行社或相关保险公司,看看是不是有适合自己的险种或“保险套餐”,这样一旦出现意外也好多一份保障。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0元5元风险投保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