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1日讯 我省首次“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记者昨天从温州市经贸委了解到,该市已有10家老字号企业瞄上了“浙江老字号”称号,并已提交申报材料。
这10家老字号分别为:李大同、百好乳业、温州第一百货商店、金三益、五味和、老香山、叶同仁堂、县前汤圆、潘瑞源和同春酿造。作为商界老字辈,他们均有5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在当地百姓心中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其中“李大同”和“百好乳业”已经拥有商务部颁布的“中华老字号”称号,温州一百、金三益、五味和、老香山、叶同仁堂、县前汤圆等也正在申报“中华老字号”称号。
据悉,省经贸委日前制订出台了我省首个《“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根据该办法,申报“浙江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七大条件: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50年以上(含50年);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省经贸委已牵头成立浙江老字号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浙江老字号”评审工作。 “浙江老字号”认定将每年组织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老字号企业须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经贸委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省经贸委审核备案。
温州市经贸委商业发展处处长孔令文表示,老字号是温州城市历史文化的一部分,温州市有关部门和企业都十分重视对老字号的传承与发展工作。如果申报“浙江老字号”成功,将增加温州市老字号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有利于继承发展。
不过,在有关方面积极对老字号进行保护的同时,目前温州市有些老字号的原貌传承已经出现了尴尬局面。“金三益”绸布店改为出售运动服系列;“县前头”汤圆店改为综合餐馆……个别老字号原貌的消失,不能不令人感到惋惜。孔令文认为,因为市场变化的关系,有的老字号难以继续原貌经营可以理解,但老字号的文化内涵很宝贵,一定要保存下来。老字号为了保存金字招牌,可以适当地进行创新,从而在现今市场中焕发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