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普陀假人血白蛋白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林姓父子。8月29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药品鉴定报告显示,送检药品中未检测出有效成分蛋白质。鉴定报告最终认定,该批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有关部门共追缴已售假药11瓶。
据我市警方透露,今年7月,浙江某医药公司驻宁波象山药品销售员谢某涉嫌销售假人血白蛋白被台州警方抓获。台州药监部门发现,谢某销售的部分假药已经流入我市普陀区域,随即要求我市有关部门协查。8月11日和14日,台州籍犯罪嫌疑人林姓父子被我市警方抓获,案发前他们均为该医药公司驻舟山业务员。
2005年10月,林某作为医药公司代表派驻舟山。在拓展业务中,林某发现市场上人血白蛋白供应紧缺,普陀一些乡村医疗机构和个人多次向他提出是否能供应一些。林某想,如果能帮基层医疗机构解决这一难题,对自己的业务开展肯定有帮助。在参加一次公司会议之后,林某和同公司的谢某闲聊起这一问题,谢某告诉他,自己一个朋友也许能想到办法。
2007年7月,谢某果然将5瓶“人血白蛋白”托运给了林某,林某则依约将1900元钱打入谢某卡中。进购人血白蛋白需要有合法票据和有关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林某于是向谢某询问给自己的药为什么没有合格证明和发票?谢某回答说,这是人家内部搞来的。看到能帮一些客户解决燃眉之急,林某就没再追问,每瓶加了少许钱转卖给大干某村卫生室。随后,他又多次从谢某处购药转卖。2007年底,林某回台州老家,舟山的业务完全由儿子小林接手。2008年前7个月,小林也多次从谢某处购入“人血白蛋白”,转卖给普陀一些乡村医疗机构和个人,并没有怀疑到谢某卖的药可能是假药。直到谢某被抓,林姓父子才想到,谢某卖的“人血白蛋白”应该是假药,但已经追悔莫及。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人血白蛋白”主要卖给了普陀区大干某村卫生室、鲁家峙某卫生室、虾峙某卫生院、平阳社区某村卫生院、朱家尖某村卫生院等。
经过台州药监部门调查,谢某所卖“人血白蛋白”标示生产单位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 “安普莱士”,规格为10g∶50ml,生产 批 号 为 “200704A15” 和“200712A248”。经台州药监部门核实,生产厂家并未生产该两批次的人血白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