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第三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增发120元,农村低保对象增发75元,补贴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根据第三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增发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我市将在11个县(市、区)内,以今年8月底的低保在册人数为基数,给低保对象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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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我市对低保对象发放第二次物价补贴,城镇低保对象增发155元、农村低保对象增发90元,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对已审批并领取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也按同样的标准予以发放物价补贴。据介绍,8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有所下降,因此本次物价补贴没有将三区的困难群众列为发放对象。结合本次物价补贴的发放,今年我市总共三次为低保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累计补贴标准城镇低保对象达到410元,农村低保对象255元。(见习记者夏晶莹通讯员胡随众)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