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买彩票中了奖,高高兴兴地去领奖,却被告知该彩票已兑奖。9月8日,海宁一彩民就碰到了这么件怪事。后来一查,原来是该彩民一时兴奋,将中奖彩票拍摄下来发到了网上,结果差点就被“有心人”领走了。
昨天,记者见到了这张彩票,是08244期体彩排列3直选票,号码为213,购于9月7日,当晚开奖。彩票的主人姓张,是位铁杆彩迷,每次买完彩票总还在投注站聊到关门,所以跟站点销售员朱阿姨很熟。
当晚开奖后,号码正是213,张先生中得1000元奖金,第二天他就兴冲冲去领奖。结果朱阿姨把彩票往机器内一送,显示已兑奖。这下不光张先生慌了,连朱阿姨也慌了。张先生是老熟人了,断不会造假,这是怎么回事呢?
“你有没有传彩票上网啊?”朱阿姨随意一问,张先生想起来,他用手机拍了中奖彩票发到QQ群里,也许问题出在这里。当下,朱阿姨上报了省体育彩票中心,中心一查,当天早上7点45分,浙江衢州有人用该彩票名义兑奖。到兑奖的投注站一问,销售人员答复,当天早上,有位彩民前往兑奖,称彩票是亲戚买的,但亲戚外出了,因为怕过期,所以由他来领奖。他报出了中奖彩票的号码和密码,于是彩票店就据此兑奖了。“根据规定,领奖一定要凭彩票的,所以投注站先兑了奖,让他以后凭彩票来领取奖金。正因为这样,奖金才没被领走。”海宁的体彩专管员史立介绍。由于彩票在手,张先生的奖金确保可以拿到。不过史立提醒广大彩民,上传中奖彩票最好把密码隐去。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表示,彩票是一种特殊的凭证,一般认为中奖彩票是一种不记名的有价证券,是一种权利凭证,凭此彩票即可以领取奖金,非中奖彩票则成为没有价值的废纸。在此案中,张先生的彩票是已经中奖的彩票,可以领取相应金额,他人以占有奖金为目的实施领奖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厦门去年曾有人偷得中奖彩票,在领奖时被抓,按盗窃犯罪未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