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希望收养涛涛的安徽人靖先生在市二院的儿科病区见了吴登科与涛涛一面,当时,吴登科面对靖先生表现得很沉默,对儿子是否送人也似乎有些犹豫不决。然而昨天早上6点20分左右,兴奋的靖先生把记者从梦中“吓醒”了:“吴登科同意把孩子送给我了!今天,我们就要去医院和医生说个清楚,涛涛是我儿子了!我们要把涛涛抱回安徽去!”
不到24小时,那个一度沉默得让记者以为可能会舍不得送掉亲骨肉的吴登科怎么突然下定了决心?经过辗转了解,记者终于得知事实真相:靖先生和吴登科于见面的当天晚上私下达成协议,以5000元左右的价格“成交”涛涛!
几千块钱就可以让吴登科轻松地放弃自己的孩子,这着实令记者有些难以接受,而记者立即想到的是:吴登科与靖先生的这笔“交易”到底是否被允许?
昨天下午,记者专门前往市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一五一十讲明了涛涛的情况,并咨询了他目前的处境。
“以涛涛的情况,他根本不能被人收养!”昨天,市民政局有关人员拿出了一份全国统一的关于“送养”、“收养”的相关规定后,这样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据这名工作人员解释,按照国家规定,如果涛涛要被人收养,亲生父母必须提供送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等一系列证件,而目前,吴登科与老婆连最起码的结婚证都无法提供(他和老婆未曾领取结婚证)。所以,且不说靖先生是否符合收养涛涛的条件,吴登科作为送养人已经不符合条件了,涛涛根本不可能通过正规途径被人收养。
“既然涛涛不可能通过正规途径被人收养,那他也就不可能在派出所上户口,也就成了一个‘黑户人’。今后,他上学等做任何事情都会有一大堆麻烦。”对于涛涛的情况,市公安部门的有关民警则这样向记者介绍,“而回过头来看,即使靖先生不在乎能不能给涛涛上户口,但他私下与吴登科‘交易孩子’的行为已经是违法的了。”
“还要说一句,如果吴登科因为别人无法收养涛涛,又不敢违法‘交易孩子’,而最终选择悄悄离开涛涛,他又可能构成遗弃罪。”民警补充说,“说到底,吴登科夫妻俩必须对自己的孩子负起责任来!既然把涛涛生下来了,抚养他长大就是无法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