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防办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防办《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的精神,为检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技术性能,确保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经市政府同意,9月18日,全市将举行一次例行防空音响警报试鸣。
据了解,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信号、空袭警报信号和解除警报信号3种。预先警报信号为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信号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如此反复15遍;解除警报信号为一长声,连续鸣3分钟。
试鸣时间定于9月18日下午3时到3时33分。其中3时到3时03分为预先警报;3时15分到18分为空袭警报;3时30分到33分为解除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