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早晨4时,普陀平阳浦舟渔55号楼的王阿姨出门晨练,在家附近认出自己不久前被偷的电动车,便来了个守株待兔。
骑这辆车的是河南宁陵县的闫某,在平阳浦打工好几年了。9月9日晚上,他入宿舟渔18号楼的一朋友家,车子停在舟渔19号楼下。次日早晨5时,闫某下楼骑车,准备去船厂打工。“这车是我的。”候在附近的王阿姨一个箭步,一把抓住了闫某,并报警。
据闫某交代,这辆车是他花了55元钱买的。7月20日傍晚,闫某下班回暂住处途中,有一个年轻男子上前轻声问他:“电动车要不要?”闫某正想要一辆电动车方便自己上下班。看那男子鬼鬼祟祟的样子,闫某明白车子可能是偷的,那样就可以狠狠砍价。他随男子来到路边,另有一个男子在,旁边有一辆红色的半成新电动车。双方讨价还价后,以55元的价格成交。价格谈好后,两名男子说车子是自己家的,因急用钱要卖掉车子,闫某明知他们在说谎,但能贪上这么大的便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骑车回暂住处了。
闫某便宜没赚着,反倒落个钱车两空的下场,他因收购赃物被处罚款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