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前,顾永明是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主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马后,他承认多次收受贿赂,但在法庭庭审时全面翻供,还让家属在多个证人之间斡旋,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然而,伸手必被捉,近日,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手中掌权大肆敛财
2001年,刚满30岁的顾永明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被提拔为海盐县秦山镇副镇长,分管城建交通工作。在任期间,顾永明在乡镇工程的承接、工程款的支付上大权独揽。于是,一些“精明”的生意人纷纷找上门来。
2002年,秦山镇要对一路基进行修建,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辛晖(化名)找到顾永明,热情地邀请他喝茶,并塞了个4000元的红包,顾永明心领神会地收下了。此后,辛晖为巩固与顾永明的关系,又先后两次送给他现金共计人民币1.4万元。其实,给顾永明送钱的远不止辛晖一个,只要有工程,就会有人找他,小工程小红包,大工程大红包。对于这些“照顾费”、“辛苦费”,顾永明都悉数笑纳。当然,送钱的这些人事后也都尝到了甜头。
坦白后又全面翻供
今年年初,海盐县检察院在查办秦山、澉浦等镇有关人员的贪污受贿案件时,顾永明的名字屡次被一些行贿人提及。
经过缜密侦查,海盐县检察院决定对顾永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此时的顾永明早已是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得知一个个熟人陆续被调查,他的心理防线几近崩溃。检察机关将其传唤到案后,他立刻交代了自己多次收受贿赂的事实。检察机关事后询问了相关行贿人,顾永明交代的情况均得到证实。
但被依法逮捕后,顾永明开始后悔了。在侦查后期,他翻供了,声称自己从来没有收受过任何人的钱物,自己是清白的。但由于有关行贿人再次陈述了跟他之间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关系,顾永明不得不重新承认部分受贿事实。
没想到,7月28日,海盐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顾永明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更蹊跷的是,在法院核实有关证据时,部分行贿人也推翻了原有的证词,均称没送过钱。案件忽然出现180度大转弯,一时间,司法机关面临巨大压力。
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为慎重起见,海盐法院进行了多次深入细致的调查。他们不但向有关行贿人重新核实证据,而且还观看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清楚地再现了顾永明供述和其他行贿人提供证言的全过程,其中还有顾永明这样一句话:“我翻供是因为要面子,怕吃官司。承认了什么都没有了,不承认或许还会侥幸逃脱。”
在这个关键时刻,一个曾经翻证的行贿人也主动找到了办案法官。他不但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确实曾向顾永明多次行贿的事实,而且还说出了此前翻证的原因。原来,顾永明的家属得知多名行贿人被检察机关询问后,先后找到他们,要求他们写下没向顾永明行贿的证明。碍于情面,同时也迫于压力,并考虑到日后的生意,他最终向司法机关隐瞒了曾经行贿的事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海盐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顾永明有期徒刑5年6个月,57800元受贿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