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监督检查局对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抽查时发现,5家被复查的企业都已做到明码标价,商品房售价正在不断透明化。
根据省物价主管部门规定,从2月1日起,我市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销售,即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住宅都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商品房包括现售和预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采取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的方式;有条件的还可采用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电子信息公告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该规定实施后,市物价监督检查局对我市房产企业实施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市部分商品房销售企业明码标价做得遮遮掩掩,不够规范。如有的房地产企业公示的价目表只标示房号、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和房屋总价项目,却未公示销售状态、户型、房屋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担公摊建筑面积等情况;有的房产公司标价牌已制作完毕,却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等。抽检的26家房产企业,多多少少有问题存在,物价检查部门对两家涉嫌违规的企业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一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企业罚款1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监督检查局近日在专项检查基础上再次抽查了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在售和将售的13个楼盘,包括复查上次专项检查中5个楼盘,检查6个新开楼盘,预查2个近期即将开盘的楼盘。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开始透明化,5个被复查楼盘明码标价比较规范。检查中发现标价不规范现象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