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昨天下午,金华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昆忠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加快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制订情况的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劳红武,副市长金中梁、朱福林、蔡健,市政府党组成员傅利常出席会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求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我市开展了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编制了《金华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并提出《关于加快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该《实施意见》提出了未来三年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基本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4万平方米和部分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区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直管公房三种保障方式,全面解决了低保标准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也存在住房保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会议认为,制订该《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深切关怀,也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金华的要求。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步伐,早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