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靖 通讯员叶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昨天发布消息说,从10月15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均可办理市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意味着办理此项业务的中介今后不再仅限于“立得”、“南天”、“甬旺”和“广益”4家,市民有了更多选择。
办理市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为: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上述三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通过市房协行业年度综合信用考评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有关部门估计,市三区备案的100余家房产中介机构中,有数十家符合这些条件。
据了解,每个中介服务机构须确定2至3名经纪人专门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中介机构与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房产过户后应及时携带中介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到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申请借款,待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由受委托银行收押后,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到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
中介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终止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弄虚作假或采取欺诈、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为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自制、转借、买卖、私印或不按规定签订《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索取、收受合同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超过核定标准收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