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叫屈:并非恶意拖欠电费,停电前可否电话通知?供电部门:如果有需要可预订手机短信和电话告知业务
本报讯(见习记者 石承承 记者 戎美容)出差回来,却发现因为没及时交电费,家里的电已被供电部门拉掉,冰箱里的东西已全部坏掉。“我不是恶意不缴电费,怎么能这样随便拉电呢?”昨天,家住鄞州新都美地的胡小姐致电商报热线87270000反映。
胡小姐说,9月7日一大早,她就出发到外地出差,出门前她并没有收到供电部门的《停电通知单》。出发前,她还特地跑到一楼大厅的告示栏看了一下,“也没看到我家的《停电通知单》。”于是,她安心地走了。
12日晚上,她回到家,意外地发现自家门上贴了一张《停电通知单》,表示胡小姐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缴电费,所以供电部门拉了她家的电。通知单上还留了鄞州钟公庙供电营业所的电话,落款为9月7日。“可能是我走了之后贴的。”胡小姐说。
胡小姐立即拨通通知单上的号码,对方表示可以叫小区保安恢复供电。可保安说,电是供电所拉的,自己没有权力恢复。没办法,胡小姐只好再次联系供电所工作人员。折腾了大半个小时,电总算是通了。
通电后,胡小姐打开冰箱,结果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冰箱里的速冻食品和海鲜全坏了,损失好几百元钱。
“我不是恶意拖欠电费,只是刚好碰到出差,供电部门就这么拉了电,未免有些不近人情。”胡小姐觉得自己挺冤的,“他们可以电话通知我呀。”
钟公庙供电营业所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正常催费流程,住户如果逾期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部门会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单》,如届时仍然欠费,就会采取停电措施。
至于胡小姐提出的电话通知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住户需要电话提醒,可以通过“95588”服务热线和当地供电营业所,免费预订电费手机短信和电话告知业务,“有的是二手房、有的是租户、有的手机号码经常变换……种种情况,要求供电部门一一通知到户,有一定难度,也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