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昨天,从市节能办获悉,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批复,同意将湖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更名为“湖州市能源监察支队”。这意味着我市正式设立了能源执法机构。
该能源执法机构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为加强市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以及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监测)而设立的。“节能降耗是一项涉法性强的长期工作,今年,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成立执法机构,加强对节能降耗的监督管理。我市的能源监察力量相对薄弱,与完成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中,对能源监察的任务要求不相匹配。”市节能办有关负责人说,为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节能执法,制止能源浪费,促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和队伍势在必行。据介绍,新成立的市能源监察支队主要职责,包括履行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组织节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促进本市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