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建部门获悉,2008年度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将从本月22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相关政策和条件也将有所调整。届时,市民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条件,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据了解,湖城今年将落实200户以上廉租房(含配租)和1000套经济适用房。
今年湖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范围将延伸到织里、八里店、环渚、道场、埭溪、东林、妙西等七个乡镇的城镇居民。今年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规定中,还增加“申请家庭成员购有小轿车的不得申请”这一条新规定。对于新规定的增加,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这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参考了周边其他城市的相关标准之后做出的决定。
在廉租房申请标准上,非低保户收入条件将放宽为“人均上年度收入不足7500元的”。保障标准规定为“按户计算最高为50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中,收入条件也放宽至“人均年收入14000元以下”;住房条件也将放宽至“人均住房18平方米以下”。
市城建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本月22号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今年湖城1000套经济适用房主要安排在东湖家园,标准面积基准价为2270元/平方米,超面积的基准价为3800元/平方米。预计明年7月可交付使用。而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户则基本安排在都市家园,并在年底前分配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