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一不小心收到一张假币,懊恼是肯定的,但怎么处理可能就因人而异了,有的人气愤地撕掉,有的人选择交给银行,还有的人则想尽办法“用”出去。那么究竟怎么处理误收的假币才妥当呢?市民冯师傅在市区人民路上开了一家小店,前几天突然发现收进了一张半张真钞、半张假钞拼接的100元钱。老夫妻两个彼此责怪了半天,心疼之余听别人说可以去银行调换。上周六上午,他兴冲冲地拿着那张“半真半假”的钱去了人民路上的中国银行。“哪知道柜台的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就敲了‘作废’章。”冯师傅觉得挺委屈,自己要是有意用假钞的话就不来银行调换了,而且既然一半是真的,银行应该还给他50元,怎么说没收就没收了呢,早知道就不来银行了。
伪造币、变造币都是假币
一经发现应予以没收
记者随后带着冯师傅的疑问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货币经营科的姚科长。据姚科长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对“假币”做出了解释。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伪造币”以及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变造币”都是假币。而冯师傅这张就是变造的“假币”。
“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不应再使用,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于冯师傅的“假币事件”,姚科长认为,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是以“理”办事的,在处理上没有问题。“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如持有人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明知是假币故意使用属违法
日常生活中,或许市民哪一天也会在不经意间收到假币,可千万不能抱着“可能用得出去”的侥幸心理。否则,到头来只会是得不偿失。因为明知是假人民币却继续持有或使用,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对于“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姚科长提醒,“预防”假币,最主要还是要市民“群防群治”,“每年我们都有大量反假币的宣传资料以及反假币活动,市民要注意看资料,自己掌握真币特征,以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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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10元假币去买菜
女子被公安依法拘留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使用人民币时,对100元、50元大面值的会多留几个心眼,生怕碰上假币吃亏。这不,也有些人认为小额假币可以轻易用出去,一外地女子在诸暨买菜时使用10元假币,被摊主当场发现并报警。而该女子也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9月10日上午,湖南女子李某到诸暨城区南门菜场买菜,等菜称好后,她从口袋里拿出10元钱递了过去。可细心的店主看出这张是假币,李某马上慌慌张张地放下菜要离开。摊主见状,赶忙将李某拦住,并请来了110民警。随后,李某被带到城中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李某把身上的10张10元假币也交了出来,连同刚才一张共11张假币竟是一个号,但非常逼真。据李某说,这些假币是她从诸暨火车站一带买的,她以为这种假币面值小,容易用出去,可结果还是被人发现了。最后,李某被依法拘留。
记者了解到,在绍兴市区也出现了10元假币。一些停车场和小便利店的工作人员也反映收到过10元假币,但因为面额小,他们发现后就要求对方更换,也不会选择报警。据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说,从去年到现在已发现20多张尾号为1860的10元面值假币。这些假币手感比真币光滑,仔细查看还是很容易发现的。而民警则说,人们碰到小额的假币也不能放松警惕,应告诉公安机关,让警方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