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全市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有少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等问题。
9月13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作风办有关人员在市交警支队的协助下,在329国道朱家尖大桥等路段,对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部分市特邀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全程参与了检查。检查共发现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4人次,市属单位公车私用5人次。市纪委、市监察局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向违规的领导干部和单位发出《舟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告诫通知书》。
近年来,我市对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为坚决遏制此类违纪现象,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至年底,对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