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司经营不善亏损,老板人间“蒸发”,事后,嘉善法院查封了该公司财产,并指定原来的门卫丁某和王某继续看管企业被查封的财产。结果,拿不到薪水的杨某、刘某和丁某、王某勾结,盗窃了企业的财产。
昨天下午,嘉善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王某、杨某、刘某相互勾结,利用被告人丁某、王某作为公司门卫的职务便利,用钥匙将划皮车间大门打开,从车间内窃得单人沙发皮料55套、双人沙发皮料87套、三人沙发皮料89套,价值人民币108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判决如下:4人犯职务侵占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