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按揭买车成为很多人的超前消费选择,不过,这个超前消费如果使用不当,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家住定海蓬莱社区的刘姓个体户因为按揭买车,连续三个月还贷逾期未交,正面临着被法院强制执行。
面临信誉经济双重损失
刘姓个体户去年11月用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总价50多万元的2.4排量的奥迪A6轿车,自己只支付了20多万元,就买到了一辆豪华轿车。30多万元的按揭,从2007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2日,每月须还贷1万多元。因为生意不景气,三个月前,他再没有能力按时到银行还贷。银行在连续向他发催还贷款通知无效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定海法院立案庭庭长傅央平说,今年以来,因为买车人没有按时还贷,银行方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已有3起。
刘姓个体户买车违反还款合同,除了他和妻子是被告外,还有一个买车保证人负有连带责任。傅央平认为,刘姓个体户因为违约,他的信誉受到严重影响,以后其他贷款也将受到影响。其次,他的经济损失很大。他要支付逾期利息(上浮加上50%罚息),而买车时的公证费也浪费掉了,还要承担原告方银行的律师费9100元及上万元的法院执行费。如果被执行人刘某丧失履行能力,法院将把抵押的该车辆拍卖。总而言之,刘某逾期还贷将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
拒不还贷各有花招
据了解,从目前的车贷官司可以看出,借钱不还的买车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种是真的没钱还债。如车贷者的车子是大客车、货运大卡车等营运用车,由于经营不善或遇到淡季没有营业收入导致无力还款。
第二种是买车者把本来计划还车贷的钱挪作他用,如赌博等,导致了无力还贷。
第三种就是恶意诈骗。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指出,车贷中的诈骗案一般是通过虚构车辆销售合同或与车商勾结骗取贷款的。不法分子为了取得贷款,伪造合同假意购车,向银行骗取贷款,不少诈骗者则是刚拿到新车就转卖给“黑典当”或“地下钱庄”,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外,是通过车商骗取贷款。现在很多车商提供按揭、销售、上牌、保险等一条龙服务,所以只要骗取车商的信任,就可通过车商购买保险、进行按揭。
为此,再次提醒广大按揭买车的人,切记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如果怀有恶意目的车贷,那就更要悬崖勒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