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是送货工,晚上是电脑大盗。日前,先后在定海、岱山偷窃11台电脑的25岁广西男青年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定海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9月,唐某到定海某电器公司打工,负责将客户购买的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因工作关系,唐某认识了岱山一物流公司的老板戴某。一次聊天时,戴某说自己想买一台价格便宜的电脑,让唐某帮忙联系一台。唐某起初没在意,后来打牌输了钱,就想找机会偷台电脑卖给戴某。于是唐某在送货时就多了个心眼,看看客户的电脑新旧程度,是否容易下手。
今年4月一天,唐某在送货中终于发现定海一企业办公室有台液晶电脑容易下手。当晚,唐某从围墙爬进该公司,用螺丝刀撬开二楼一办公室的门,将电脑偷了出来。第二天,唐某利用送货到岱山的机会将电脑以500元的价格买给了戴某。唐某能搞到“物美价廉”电脑的消息被戴某同事江某知道了,江某也托唐某搞一台。唐某再次利用送货之便选中目标,从定海另一家公司偷出一台液晶电脑以500元的价格买给了江某。
两次得手后,唐认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陆续在定海、岱山个私企业偷了11台电脑(其中3台为笔记本),总价值6万余元,偷来的电脑均以台式500元,笔记本1000元的价格出手,得赃款7000元。
9月3日凌晨,唐某在定海文化路一琴行偷了一台笔记本,当唐某用衣服包着笔记本路过义桥路时,被巡逻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