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企业或者单位若有环境违法行为,在法定的处罚权限内,罚多罚少大都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说了算。但由冯金荣等5位经嘉兴南湖区公开推选出来的居民代表组成的公众环保评审团,19日对3个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初步意见进行现场评审,并作出集体评审决议。这样的形式,在全国环保系统还是第一次。
针对一个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案件的处理,冯金荣提出了疑问:“环保部门要求养殖场7日内完成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建好‘三池’,并经执法人员验收合格。这是否来得及?”
针对另外两家工业企业,又有评审员指出:一家PH值略超标,另一家PH值和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可两者所受的处罚为何反而前重后轻呢?
评审团提问结束,环保局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并回避。会议室门一合上,5位评审团成员就讨论起来。“我们也是农民出身,但南湖区养殖户密集,不处罚不足以触动他们真正重视环保。”“企业今年经济形势不好,罚款还是要从实际出发……”
20分钟后,评审团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决议上签字。记者注意到,对于3个案件的处罚,评审团对其中一件表示同意,另两件在处罚额度上分别降低5000元。
据介绍,南湖区环保局案件审核委员会将把他们的评审决议作为最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参考,并及时向各评审团成员反馈最终处罚结果。
记者了解到,通过公开推选,目前南湖区共产生27个公众“环境法官”。他们代表了各阶层的利益群体,热爱并积极参与环保事业,目前都经过相关的培训。该区将把公众参与作为今后环境行政处罚的一个审议程序,在全区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