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一直拒绝还债,迟迟不肯露面,原来是在乡下养猪。法官努力协调,苦苦劝说,令债务双方积怨消除,案件圆满执结——
本报讯 拖了近8年的积案,在普陀法院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领到14余万元执行款的杨某等5位申请人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8年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养猪
2000年间,杨某等5人因与虞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先后起诉到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又纷纷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虞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下落不明,而使这批案件程序终结,被执行人虞某此后一直未露面。虽然承办法官有的已调离执行局,但现任执行局干警对这批案件的关注度并没降低,始终与申请人保持联系。
今年8月,杨某到普陀法院执行局反映,虞某可能搬到定海区搞生猪养殖。执行局马上组织4名干警赶赴定海了解情况,通过一整天的排查、了解,终于确定虞某在定海区岑港镇养殖生猪。承办法官楼亮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局领导,后与各申请人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和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其中一名申请人已经过世,由其儿子申请恢复执行。
扣押饲养的200头生猪
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楼亮马上着手调查被执行人虞某的财产状况,并将其在银行的1万元存款予以冻结,但执行标的却达20余万元,还不包括利息。在无法查到虞某的其他财产后,承办法官决定扣押虞某饲养的200头生猪。
但生猪饲养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和场地,如果简单地扣押可能对被执行人的生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也不利于案件的执行,于是裁定由被执行人继续饲养,同时告知申请人有权饲养这些生猪,但如果同意虞某饲养的话,要承担扣押期间生猪的损失风险。
最后,经与执行申请人沟通,由虞某继续饲养扣押的生猪。
化解积怨,清偿债务
被执行人虞某曾是某科技服务部的负责人,由于非法集资被判过缓刑,他认为自己为服务部借钱被判过刑,感到委屈。而申请人则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双方积怨较深。
为此,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积极寻求调解的机会。承办法官将调解的重点放在杨某和虞某身上,希望虞某考虑杨某已70岁高龄,需要钱安度晚年,并也希望杨某考虑虞某的实际情况,不能因为偿还欠款而影响了他的生产经营。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同意和解,其他申请人见此也同意和解,长达8年的积怨就这样化解了。
最后经过协调,申请人同意虞某按原债权的60%清偿债务,同时考虑到申请人之一杨某年纪较大,债权数额最高(13万元)和其提供的关键线索,虞某同意适当提高偿还比例,最后杨某拿到了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