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大门紧闭,突然间不再营业,幸好,老板在店门上留下了电话,让取衣服的顾客联系他。虽说,取衣服不成问题了,但之前在这家店办的洗衣卡,照理说也可以退钱吧,但老板却对此拒绝。这起涉及到51名顾客的消费纠纷,日前在普陀“12315”调解下,有了圆满的结果。
干洗店突然间关门
上月22日,李女士拿着发票到普陀沈家门一家干洗店取衣服时,发现干洗店大门紧闭,门上告示:“店已转让,取衣联系老板。”李女士通过告示上的联系电话,从老板手里取回了衣服,可当李女士要求退回洗衣卡上的余款时,干洗店老板提出种种理由不予退钱。无奈,李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老板说退卡不应找他
干洗店老板刘某,对自己不予退钱提出了两点理由。原来,这家干洗店是刘某在两年前从上一任老板宓某处转让来的。李女士是普陀农行职工,洗衣卡是4年前办的,当时,农行工会在干洗店当时的老板宓某处,办理洗衣卡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一张卡价值500元。所以,刘某认为,其一,洗衣卡是在前任老板宓某处办理的,理应由宓某负责,退卡的事不应找他。其二,洗衣卡是4年前办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却还没有消费完,这卡总不能无限期消费吧。
普陀“12315”考虑到,可能还存在其他没有消费完的农行职工,立即联系了农行工会,要求农行工会出面统计还没有消费完的洗衣卡,一起来帮助调解。经统计,普陀农行有51名职工,持有尚未消费完的洗衣卡,总共金额8546元。
转让店面时也转让了权利义务
洗衣店突然间关门后,这未完的责任,该由哪方来承担?“12315”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宓某,全面、详细地了解整个事件。宓某在将干洗店转让给刘某时,曾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显示,宓某将洗衣店的所有洗衣设备及经营权转让给刘某,对原洗衣卡顾客,刘某仍旧按原规定,给予6~7折的优惠,搞好优质服务,否则持卡客户可根据卡中金额要求退还现金。“12315”认为,刘某在接手这家干洗店时,干洗店原先的权利和义务,也一并转让给了刘某;第二,洗衣卡上并未注明何时过期,所以仍在“有效期”内,而且,在刘某接手后的两年,原洗衣卡顾客仍在刘某店内消费,这一既定事实也证明,刘某承认洗衣卡可以使用。所以,“12315”认为,未消费完的洗衣卡应由刘某承担全部责任。
经三次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了协议,由干洗店老板刘某联系一家新干洗店,为51位持卡职工提供洗衣服务,为防止纠纷的再次出现,农行工会出面与新的干洗店签订合同,约定新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