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规定搬迁的,在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住宅增加10%的货币补偿,营业用房增加5%的货币补偿,在拆迁中执行的《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让我们拆迁户真正享受到了实惠。”这些天正在装修拆迁安置房的陈女士感慨道。据了解,一系列针对嘉兴实际的房屋拆迁奖励优惠措施,帮助拆迁户解决了实际困难,让他们梦想成真。“实现老百姓的每一个迫切愿望,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嘉兴市旧区老居改造工程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说。
为更好地改善老住宅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近年来市区城市建设在继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去年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18个成片地块和12个零星地块统一“打包”为“1812”老区改造工程,并启动了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改造,以进一步提升南湖景区的品位,优化景区功能。嘉城集团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仅2000年至2004年,南湖周边环境5期整治就拆迁房屋62万平方米,搬迁住户2637户。对此,拆迁户的评价是:旧城改造拆迁改善了居住环境和条件。市民的评价是:禾城变美了,人居环境改善了。
“我们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有一些奖励优惠措施。”嘉城集团有关人员介绍说,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规定搬迁的,在被拆迁房屋(不含附属物、装修)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住宅增加10%的货币补偿、营业用房增加5%的货币补偿。被拆迁人从其搬迁之日起,一次性补偿四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两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可免缴与原房屋拆迁补偿款相等部分的契税。”
市民钱爱芬居住在原量具厂地块,拆迁安置时选择了货币补偿,根据评估机构评估,钱爱芬51.1平方米的旧房子市场价格18.75万元。依据住宅增加10%的货币补偿优惠条件,加上每平方米200元的拆迁补偿奖励和一些装修、搬家补助费,钱爱芬一家最终拿到了23.41万元的货币补偿。“还是货币补偿划算些,比市场价还多拿了好几万。”钱爱芬拿到货币补偿时欣喜地说。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人员私有住宅的拆迁安置,《办法》也有相应的优惠措施。经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准登记在册,持有《嘉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之一的私有住宅被拆迁人,其住宅用房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安置不小于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成套住宅用房,互不结算产权调换差价。
“一些住房困难的本市城镇居民,在公告的期限内按规定搬迁,并符合特定条件的,如只选择产权调换一套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住宅,可享受安置房评估价下浮20%进行产权调换结算的优惠。”嘉城集团有关人员介绍说。
72岁的张金娟独自居住在市区毛纺新村约40平方米的房子里,当初得知要拆迁时,张老太简直急死了:房子拆了住在哪里?凭自己有限的退休工资是否买得起新房?拆迁工作人员先是不厌其烦地向张老太解释相关拆迁政策,消除她的疑虑,然后一次又一次地为她当“参谋”,根据她一人居住的实际,建议她选择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安置房,以享受新房价格下浮20%的优惠政策。张老太最后购买面积50平方米的万家花园二期的房子,加上其他优惠政策,张老太将老房子换成50平方米的新房子不仅不需要再付钱,还能再拿到9300多元,张老太原先的疑惑和担心变成了喜悦和踏实。
坚持“以人为本”进行拆迁,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扶助弱势群体的重大政策举措。“阳光拆迁”力求为市民想得更多,做得更好。
拆迁安置户老蔡说:“过去拆迁难,难就难在政策不透明。这次拆迁政策都交给了群众,拆迁人员态度也更好了。我过去对拆迁不理解、有抵触,通过拆迁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从不理解到理解,从抵触到配合。”
拆迁安置户王阿姨说:“‘阳光拆迁’使我们了解和掌握了拆迁补偿的所有政策,改善了我一家的居住条件。我现在要配合拆迁人员做其他拆迁户的工作,为旧城改造、为禾城更美丽尽一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