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翁某、周某、孙某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依法判决,其中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周某和孙某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4个月。
被告人周某、孙某夫妻在普陀区经营一家船务中介所。今年初,该夫妇从被告人翁某处得知其在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系,可以不经过培训考核,只需支付260元,便可获得由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两人听后信以为真,便以此为由承接了15名船员报考该证的业务,接着便委托翁某办理证件。而翁某立即与制作假证人员“小农”(另案处理)联系,收购了15本伪造的船员证书并转手卖给周、孙两人,从中获利2100元。
2月29日,被告人周某持部分伪造的证书至市审批办证中心海洋与渔业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时,因被发现该证件系伪造而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