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4日讯
昨天,女孩娟娟(化名),总算与3个月未见面的母亲相见。面对母女俩抱头痛哭的场景,在场民警松了口气,内心却依然沉重。
娟娟与其他几个小姐妹,曾被湖南人苏某控制,通过网络聊天确定“生意”对象。等“生意”谈成,苏某便胁迫她们卖淫,继而拿卖淫录像敲诈嫖客。西湖警方昨破获这起胁迫女孩卖淫敲诈案,犯罪嫌疑人苏某及李某、许某被刑拘。
偷拍卖淫录像敲诈花心男人
娟娟今年15岁,6月份初中毕业,她与父母商量后,从湖南老家赶到杭州打工。有人介绍她认识的老乡苏某,没给介绍工作,反而干了一件禽兽不如的事。来杭第一个星期,娟娟便被苏某强奸。
“他还让我去卖淫。我不愿意,他就威胁我把事情跟家里人说。没办法,就按他的指示做。”娟娟边回忆边流泪。
娟娟成了羔羊,任苏某宰割。苏某身边还有个许某。“平时我与他们两个住。许某常出去‘坐台’,拿回一些‘客户’联系方式,让我与另一些小姐妹跟‘客户’网上聊天,要么发短信联系。”娟娟说,“一般都与‘客人’约好到宾馆,然后进行‘服务’。”
“苏某用一款针孔摄像头,把我们的‘服务’过程偷偷录下来,然后拿录像敲诈。”娟娟说。
苏某交代,他还有一李姓同伙。在他们手下,共有5名女子做这项“生意”。“生意”都由许某出面拉来。
“我原本也是受害者,15岁时跟她们一样被苏某欺负,后来被他控制。”今年17岁的许某交代。
女儿被糟蹋时老爸还拍录像?
单凭录像敲诈,他们得逞过两次,金额分别为2千元和2.5万元。“一般客人是不会给钱的。这时,苏某就会以女孩‘破处’或‘怀孕’为由,胁迫‘客人’给钱。”“坐台女”许某说。
今年8月,苏某再次胁迫娟娟去宾馆“约见”一陈姓男子。利用同样手段,苏某偷偷拍下录像。没过几天,苏某找到这名男子,谎称陈某强奸了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并拿出录像作为证据,要陈某赔钱。
“他们一直纠缠我,要我赔钱,我只好报案。”陈某说。
一帮人被“请”进派出所。“我女儿被强奸了,我有录像,强奸犯就是他。”在西溪派出所办公室里,苏某指着陈某大骂。
陈某称对方说谎。苏某拿出笔记本电脑,要给民警们看录像。
“哪有女儿被强奸时,爸爸还会录像的?”民警们由此推断,这可能是一起敲诈案。打开笔记本,结果发现电脑里有许多不堪入目的录像。“初步判定,这应该不是强奸这么简单。”民警说。
果不其然,苏某的谎言被揭穿。民警们找来娟娟。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娟娟说出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