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春风行动”将给予2000元-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金。《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近日出台。
救助范围和对象为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务工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但已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已享受“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和各项优惠援助政策,不列入该《办法》救助之范围。
除了对急难险情进行救助,《办法》还提出要对患重大疾病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实行救助。这是指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务工期间患重大疾病,当年度(申请救助前12个月)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在20000元及以上(扣除有关单位或其他机构已给予的医疗补助)的外来务工人员,视困难情况给予的一次性救助。其救助标准,根据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分段计算救助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医疗开支范围的界定和医疗费用的结算,参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实行随时申请、及时救助、属地管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村)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最后由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审批并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