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还未成年呢,被人强奸了,我有我女儿被强奸的录像,强奸犯就是陈某。”昨天上午9时,西湖公安分局西溪派出所刑侦组办公室里,突然进来两男一女,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对民警说。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审查,陈某是杭州人,他是在网上认识李某女儿的,但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后,李某称女儿被他强奸,要求赔钱。双方久谈不下,在争执中到了派出所。
通过一系列调查,民警查明,这是一起胁迫未成年人卖淫并对嫖客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而李某其实姓苏,也不是女孩的父亲。
从2006年开始,他们先后用同样的手段控制了5名少女,以3000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大量嫖客进行卖淫。然后再用针孔录像拍摄的嫖娼过程作为证据,打电话给嫖客进行勒索,现已查实有两次敲诈得逞,一次敲诈2.5万元,一次2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和卖淫女许某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已经怀孕的钟某则被家人接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