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刊登了10月1日起我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消息后,市民们对此相当关注。很多人对于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进一步简化户口办理程序四大方面还有一些疑问。经过筛选,记者梳理了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并请公安部门的权威专家逐一进行了解答。
问:什么是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答: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就是在全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问:什么是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
答: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就是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户口迁移至经常居住地落户。
问:什么是“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在城市、城镇是指购买、继承、受赠、建造并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住房,或租赁并依法取得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直管公有住房;在农村是指建造、继承、受赠或购买自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住房。
问:居民有多处住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是否可以自愿选择一处登记户口?
答:在符合户口迁移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是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为公民办理户口登记的。
问:什么是“经常居住地”?
答: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相对长时间居住的住处所在地。公民住处为多处的,其为主居住的住处为经常居住地。
问:什么是“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答: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在城市、城镇是指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录用或聘用,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具有相应的经济收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在农村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种植业、养殖业等,具有相应的经济收入。
问:什么是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
答: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就是调整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统计口径,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统计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并逐步实现按公民职业区分统计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以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职业状况和城市化水平。
问:怎么理解“调整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统计口径”?
答:调整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统计口径,就是在国家没有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前,将原来的以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计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调整为以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划分统计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即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在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人口统计为农业人口,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在居民委员会范围内的人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
问:具体怎样简化户口办理程序?
答:简化户口办理程序主要是指实行户口迁移网上办理。目前,县(市、区)先行开展户口迁移网上办理,积极创造条件后将适时在全市推广。其中,除公民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变更、更正和城镇居民迁往农村以及疑难户口迁移由县(市、区)公安局审批外,公民的其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和户口迁移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
问:怎么理解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答:开展户口迁移网上办理后,户口市内迁移即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服务”,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一所办理,不再使用准迁证,但仍应开具迁移证存档。
如果市民还有疑问,请拨打晚报热线828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