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所有人凭规定手续到相应汽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办妥受理业务,并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以下简称受理凭证)。
2.车辆所有人先在号牌号码查询机查询号牌号码(10月5日8时30分后,可在互联网上查询号码,网址:www.zjcg.com/zjcg),再到选号机上由本人操作输入号牌号码或由工作人员辅助在选号电脑上确定号牌号码。号码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领取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临时行驶车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首日(10月6日),已办理受理凭证的必须凭受理凭证到原受理的上牌点排队(排队时只能1车1人),依次查询、选定号码。查询、选定号码必须由车辆所有人持盖有“已核对”印章的受理凭证、身份证(单位的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办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查询、选号大厅;车辆所有人未办理受理凭证的,应先到查验窗口查验车辆(非免检车辆还需先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测),后到登记窗口办理受理凭证,再凭受理凭证排队查询、选定号码。已办理受理凭证的车辆所有人采取“八选一”方式确定车牌号码的,直接到原受理的上牌点业务受理大厅办理计算机自动选取号牌号码业务。
其中,1~2号上牌点受理全市除进口车以外的汽车,3号上牌点只受理全市进口汽车,4~10号上牌点受理各上牌点所在辖区内除进口车、校车、危化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汽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受理凭证的,必须到原受理点办理选号业务,到其他受理点不能办理。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志查询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