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一年轻女子信用卡恶意透支4万多元,触犯了刑法。9月23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27岁的年轻人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记者了解到,信用卡透支不还,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是嵊州市浦口街道人,是一家高档足浴店店主。2007年11月,张某在中国银行嵊州支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仅仅三个月时间,她便消费透支了4.8万余元。今年5月10日,中国银行嵊州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打电话催张某归还透支款,张某答应设法还款。不料,一个月后,张某竟关手机玩起了“失踪”。今年7月,张某的妹妹担心张某受法律制裁,为其偿还了1万元的透支款。
8月15日,中国银行嵊州支行向嵊州警方报案。9月1日晚,富阳警方根据有关网上追逃信息,在富阳一宾馆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张某抓获归案。此时,张某才感到后悔。
原来,张某经营着一家高档足浴店。但开店的大部分钱都是高利贷借来的,有的是月息8分,有的是月息1角,总共借了好几百万元。足浴店开门营业后,所需资金也越来越多,于是她就采用“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维持经营。由于民间高利贷越借越多,张某日常生活开支也发生困难,以至于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却无力偿还。
“透支本金达5000元以上,经银行多次催缴仍不还款的卡主,就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办案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了4种信用卡诈骗行为,恶意透支是其中一种。《刑法》有关条款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单位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就属恶意透支,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就属数额较大,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