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献血法》十周年综述
湖州在线讯 热血是生命的标志,无偿献血是文明的体现。10年前,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无偿献血不仅仅是医疗服务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在这10年中,我市无偿献血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由当初以机关干部、解放军和学生为主力军,发展到了农民成为无偿献血不可或缺的一支生力军。随着无偿献血人数的不断增加,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逐年递增且上升至100%。因此,基本实现了由计划献血到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变,由先进群体向普通人群转变,由一次献血200毫升到400毫升转变,由城镇向农村延伸。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了临床用血的安全。有一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10年中,全市累计有近20万人次献血,献血量达到4672.52万毫升;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从1998年的15.45%上升到2003年的100%。2003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这一成绩,实现了医疗用血全部来自于无偿献血者的工作目标。目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环。加强领导 齐抓共管1998年10月1日至今,《献血法》已走过了十个年头。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其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各县区也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定期召开献血工作会议,制订工作目标和计划,保障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市各级献血管理和采供血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和完善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依法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使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宣传载体 形式多样无偿献血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我市始终将献血宣传作为无偿献血工作重要环节来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献血知识、无偿献血政策和无偿献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多种途径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深入宣传,努力把人与人之间团结互助和友爱的精神传播到千家万户,积极营造以无偿献血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应尽义务。提倡无私奉献自己少量血液,挽救他人生命,这是一种高尚行为,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我市通过新闻媒介开展大众性广泛宣传,并结合各县区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宣传,使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深入人心。
加强与献血者的交流与互动,我市还利用多种载体开展人性化主题宣传。2005年建立了“湖州无偿献血”网站。及时快捷地报道各地的献血动态和典型事例,让网友及时了解血库库存情况,无形中增强了忧患意识。典型事例在给人感动的同时,更多的是带去鼓舞力量。“有问必答”栏目的及时互动,受到广大献血者的喜爱。目前,网站点击率从开始的2万多人次,增加到了8.68万人次。人人参与 构筑屏障市献血办在与无偿献血先进分子沟通的基础上,发展市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伍。近年来,我市引导民间志愿者组织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行列,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一位位志愿者,一支支服务队就像绵绵春雨,给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带去了无限希望。现已拥有德清“春百合”、长兴“爱心天使”、安吉“滴水公益”等多支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我市已建立“街头献血为主、团体献血为补充、应急献血为保障”的无偿献血工作新模式,为无偿献血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建立和壮大应急无偿献血者名库,我市在部队、高校、卫生系统、工厂等2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无偿献血应急体系联络员制度。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防范了无偿献血实现全面来自街头的不确定因素,切实筑起了一道保护屏障。科学规范 确保质量血液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保障血液质量,我市加强对采供血和医疗用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全程把关,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依法加强对采供血和医疗用血机构的日常监督,认真地把好从献血到输血全过程的质量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采供血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把血液质量安全作为生命线,时刻放在首位,引进先进的科学质量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采供血机构人员素质,加强自我控制防范风险的能力,通过实现制度化、信息化、全程化“三个化”的规范管理,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