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8日讯 遏制公车私用,监管绝不放松。国庆长假来临之前,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监督的通知》,重申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必须按公车入库规定停放,坚决杜绝将公车用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
9月20日至9月22日,温州市纪委组织了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现象比较严重。《通知》指出,党政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与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相违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为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公车问题,《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消除在公车使用问题上的模糊认识,自觉遵守公车使用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三统一、两定点”(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入库管理和IC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肃公车管理纪律,对市纪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不正之风。认真督促落实各项公车管理制度,以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公车使用情况的检查活动。尤其是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对公车私用和公车入库情况的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