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记者:郑献 通讯员: 孙建新 顾忠)“十一黄金周”将至,正值秋高气爽、出门旅游的良好时机,但因旅游社良莠不齐,旅客“挨宰”现象屡见不鲜。为避免广大消费者在“十一”期间出门旅游“挨宰”,日前,有关消保委组织特发布“十一”旅游消费警示。一、随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首先要选择信誉好的旅行社,现在社会上旅行社较多且良莠不齐,消费者若选择跟团旅游,要选择有口碑的旅行社。对那些说一套做一套、口碑不佳、常遭旅客投诉或被执法部门查处过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旅行社,尽量不要选择。其次是不要轻信旅行社的过分宣传。有的旅行社为拉客人,在过分宣传服务的同时,过分降低报价,一旦上了“贼船”、这费用没包括、那费用都要消费者掏腰包,或者降低宾馆等级、减少旅游景点、改变旅游路线等。第三是签订好旅游协议合同。这是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具体的旅游景点、行进的具体的路线、来回及到达旅游目的地的交通工具、入住的宾馆等级、就餐具体的标准、门票有谁支付、旅客的人身、财产保险等。同时,出境旅游要明确是商务团、考察团、还是自由游。二、自备车的“自由游”。在选择旅馆、饭店时切勿相信路边拉客吃饭住宿的,或景点拉客人、司机提供。要眼见为实,因路边店多为无证照经营,宰客现象严重,一旦遭“宰”,处理比较困难。因为景点拉客人、司机提供的入住点均拿回扣,所以应提早预订直接入住,或是参照网站提供可信的入住点直接入住,若找不到入住点,可以直接电话联系,让入住点的人员来接您。同时,尽量到有星级的酒店或证照齐全的旅馆饭店作为住宿入住点。三、搭交通车的“自由游”。在路途中就餐,不要被乘座车的司机而主宰,自己随意选择用餐地点,这样不会在你的用餐费中被抽进回扣。因为一般司机所得的回扣是由您的餐费中提取。到达目的,在选择出租车时,有些“的哥”会利用您对出游路线不了解而不愿意去的每一条线的偏远景区,或是中途不停车而趁机让你加价,这样会得不偿失。所以,与司机协商租车价格,一定要全部清楚表明您所出游各个景点与一定要到达的线路,不要含糊,以免你说他道有出入。四、不要轻信导游过分“热情服务”。不管是随旅行社出游、还是不随旅行社的自备车或不随旅行社搭车的“自由游”。消费者都会遇到过分的“热情导游”,过分宣扬旅游商店的商品、过分推荐旅游合同没有协订的景点、过分推销导游小姐自带的商品、纪念品,在过分中为消费者设下坑害的陷阱,导游从中拿到高额的回扣。当消费者在旅游时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护好必要的证据,及时与当地旅游、工商、公安、消保委等部门联系,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