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我市举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发放暨抵押授信签约仪式,首批15家企业拿到了污染物排放权证,其中5家企业与市商业银行签约获得了总共2200万元的授信额度。自此,我市排污企业又多了一样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排污权。
市环保局局长翁建荣表示:“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就好像是大家熟知的房产证,可以当作资产拿到银行去抵押。企业最终能够用来抵押的量,以浙江省‘以新带老’的比例来确定,一般是1:1.5,也就是说企业购买了1500吨的排污权,在排放权证上只有1000吨,另外的500吨作为减排指标予以核销。排放权证与正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同时并存,发放排放权证与绿色信贷相结合,即可将该证拿到银行作抵押以获得贷款。此外,排放权证还具有保值与增值作用,假如企业倒闭或者通过减排出现多余指标,排污权交易中心将予以收购,使企业从中得到经济收益。”
嘉兴市商业银行是这项绿色贷款新政的“试水者”,该行董事长许洪明表示,实行排污权抵押贷款,可以更好地控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防止盲目投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现在很多中小企业都在喊抵押难、贷款难,排污权抵押贷款相对其他商业贷款更容易获得资金。”嘉兴市商业银行梅湾支行行长杨爱华告诉记者:“市行把梅湾支行作为这项业务的专门服务机构,还安排了暂不作上限制约的专项资金,这就解决了一些企业存在的因购买排污权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等问题,而且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可以获得更加优惠的利率。”
“这笔贷款对于企业而言真是雪中送炭啊。”嘉兴春晓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正雄说,“排污权也能当作抵押物,初次听到我们都觉得挺虚的,不过今天正式签约后,到银行贷的‘真金白银’可是一点都假不了。现在企业的170万元排污权,得到了120万元的抵押贷款,另外商业银行还给了2000万元到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这为企业资金周转帮了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