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9日专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海宁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为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浙江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挂牌开业。
今年7月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浙江省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首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省份。针对当前一些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浙江省政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由浙江省金融办、浙江省工商局、浙江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成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联席会议,对各地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批获准试点的小额贷款企业之一,注册资本1.6亿元,由12位企业法人和3位自然人投资成立,当地民营企业——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2008年9月26日获浙江省金融办批准设立,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国甫介绍,之前公司作为试点企业时,已为8户中小企业、农村种植、养殖户办理了首批小额贷款业务,贷款额度300万元。开业典礼上,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再与18家小企业和3户“三农”客户签订了总额2515万元的贷款合同。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在浙江省首批25个小额贷款公司的申办者中,已有10个通过审核,其试点方案将正式获批。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都是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筛选出来的。通过审核的其余几家正在抓紧办理相关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