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吴 婧)笔者日前从市质监局获悉,为使广大市民参与产品质量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市质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公开招聘“质量代表”30名。凡关注、热心并熟悉质量工作的市民均可报名,有质量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据介绍,“质量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收集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提供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信息,举报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参与质监部门相关工作研讨,列席市级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案件审理会议,担任质监系统行风监督员,反映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质量代表”聘期一年。
有意者可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向市质监局或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名申请,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工作证及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宁波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nbzj.gov.cn/)的“质监公告”栏中下载。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