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3日,本报报道了桐乡市华康家纺有限公司状告浙江花神丝绸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1093.7813万元一案。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审理过程中,桐乡市华康家纺有限公司于9月5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桐乡市华康家纺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对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目前,法院已准许原告撤诉。